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发展现状如下:
信息增信现状。一是政府平台和数据共享增信。目前,我国最为核心的政府信用服务平台是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陆续出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多次强调要加快部署建设“信易贷”,通过更加高效的信息共享与信用评价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13年牵头设立了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政府财政部门、企业、银行实现便捷的线上信息对接,为各地的企业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提供融资。
不同部门的数据互联共享机制,也有利于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如2015年推出的“银税互动”政策,使银行能够访问并利用税务部门所掌握的企业纳税记录,从而实现民营中小企业信息增信。2023年北京公积金中心正式上线发布《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报告》,商业银行利用报告的数据开发了涉企信贷优惠产品。
二是征信和信用评级。征信系统详细记录了企业历史上的信贷合同履行情况,为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提供了直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系统在中国征信市场中占据核心地位。数据信用技术革新的应用,同样有利于民营中小企业增信。部分地区成功搭建了融合“区块链+征信”技术的全新框架,实现了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数据以及广泛公共信息等数据的共享。目前“长三角征信链”与“珠三角征信链”相继启动并稳健运行。
信用评级为银行授信决策提供了前瞻性的风险分析。截至2023年末,我国已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有52家。当前政府和商业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了新的信用评价模型,在模型中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的价值,从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增信。如重庆市构建了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湖南省构建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金融科技增信。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部分金融科技公司改进银行的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减少对传统抵质押物的依赖。如京东旗下的蓝鲸征信通过广泛汇聚多维度数据,实施深度分析与预判;同时深度挖掘并构建关联企业网络图谱,缓解了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难题。蚂蚁金服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芝麻信用,通过深度整合电商大数据以及政府公共部门数据、合作企业和金融机构数据等外部数据,构建起了庞大的数据基础,建立了芝麻信用评分系统。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有效缓解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与信用断层问题,为信息的流通与信任的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当前,区块链技术正逐步渗透到供应链金融的各个领域。浙商银行是我国第一个在传统供应链融资服务的基础上引入区块链技术的银行,该银行开发了应收款链平台,并研发了一系列“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如“订单通”“仓单通”及“分期通”等。
补偿增信现状。一是资产抵押质押。提供合格的抵押质押资产,是最常见的补偿增信方式。但是民营中小企业往往缺乏足够的抵押质押资产。扩充民营中小企业的合格抵押质押资产,可以实现民营中小企业的增信。我国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增加了涉农主体的抵押资产。此外,在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后,各地区开始推进数据资产入表。这意味着数据资源能够以入表的数据资产及披露的数据资源信息形式作为融资“凭证”,拓宽了企业的融资路径。除数据资产外,我国也积极引入知识产权、股权、污染排放权以及各类动产质押等新型抵质押方式。
二是担保增信。我国现有担保机构主要分为三类:由政府主导设立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由民营中小企业自发组建的互助担保机构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担保公司。但是对于民营中小企业而言,市场化的担保机构往往需要较高的风险溢价,需要政府主导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
三是保险增信。保险增信是运用保险工具,基于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合理分担银行信贷风险。我国已经形成“银行+保证保险”“保证担保+保险”“动产质押+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小额信贷+人身(财产)保险”等多样化的增信模式。
四是信用衍生工具和结构化金融产品。我国的信用衍生品市场规模较小,活跃度较低,覆盖标的范围较窄。2010年,我国首次推出了由独立于参考债务发行实体的第三方创建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是目前发行数量相对较多的信用衍生工具。部分结构化金融产品也被用于民营中小企业增信。2024年7月,交易商协会正式推出了面向民营企业的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简称CB)。CB是指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同步提供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如果发行人发生破产或者违约,债券投资人对抵押资产拥有优先求偿权,CB通过资产抵质押的方式有效降低了发行成本。
五是风险补偿金。某些地区以财政资金为支点,以风险补偿资金为增信手段,通过设立融资风险补偿金实现政府增信。多地园区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信用+融资”模式赋能民营中小企业,成立园区贷,并采取“政府+投资公司+银行+企业+担保”的合作模式和风险共担机制。2021年,湖南省试点实施了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其中,省级与试点区域的风险补偿资金联合为贷款本金发生的损失承担最高不超过80%的风险补偿责任。